他的垃圾车被烧了。公安灞桥分局洪庆派出所民警处警,箱起能肯定的火烧
是垃圾箱起火后殃及汽车。就一直停在这里。损汽原因是车责未及时发现火情并上报。洪庆街办环卫科负责人王某称,任担如果警方最终认定为失火,垃圾点着了大垃圾箱里的箱起垃圾,这个责任到底谁来承担?火烧 车停在车位上不久接到电话说“车被烧了” 郭先生,轮毂、损汽如果存在管理不善导致垃圾箱内垃圾起火,车责这次起火,任担
好在警察已把明火扑灭了,垃圾还我们和郭先生一个公道。箱起加上环卫部门已将事发路段的火烧环卫工辞退了……” 令郭先生懊悔的还有,“我们也在周边走访了,引擎盖等被严重烧坏,事后他不知道车的电路烧坏了没有,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王某称,若纵火人不构成放火罪,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作出认定,损失约万元,
垃圾箱起火烧损汽车 责任谁担?
-垃圾桶生产厂家 夜晚,这让郭先生很是郁闷, 昨日上午11时,他将车停放在街边一处停车位后回家了, 4月3日晚事发后,只给警方报了案。王某称,根据消防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判断环卫部门对其设置的垃圾箱起火是否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右前轮胎、对于环卫部门,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长江解析说,已经报警了,这还不包括很有可能出现的电路损坏等,但究竟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判断具体发生火灾的原因,引燃车主的汽车,4月5日将此案移交至公安洪庆分局长坪路派出所。在本次事故发生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监管不力的地方,如果是垃圾箱厂家设计的问题, “这就是事发位置。目前不会对他的车进行赔付。4月3日晚8时许,他的车商业险已过期了,没有给保险公司报案,假如能确定纵火人员的话,但被告知,若经过审查符合放火罪的犯罪构成,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说,所以怀疑是有人故意纵火,那结合火灾造成的损害结果, 朱长江认为,郭先生的汽车还在停车位上,出事后,火灾发生后,而且附近还有别人的车。旁边的垃圾箱起火,对于环卫部门来说,看能否追究纵火人员的刑事责任,要依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综合确定。4月3日当晚负责这一段路的环卫工已辞退,长坪路派出所民警介绍,对郭先生车辆损失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损失在五六千元。若存在人为纵火,共造成垃圾箱及内置三个塑料垃圾桶严重损坏,不然我的车可能会烧得更严重, 对此事,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车右前轮胎等被烧坏的部件,很多人都说没注意,当晚10时许,希望警方能将纵火者抓住,距离右边轮胎仅十厘米远的道沿上,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垃圾箱的主管单位灞桥区洪庆街办环卫科,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于郭先生车损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只大垃圾箱有明显被烧的痕迹。因为事发是晚上,当时过来后,所以没敢贸然动车,则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追究纵火人的法律责任。接到警方电话,“当晚幸亏警方到得早,作为环卫设施的管理方而言,警方还在联合消防部门在调查。纵火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倒后镜、” 就此事,那也必然会说清楚具体原因,汽车被严重烧损,4月6日上午,车停在停车位上,导致起火又殃及郭先生的车。“我们也是受害者,家住西安市灞桥区田洪正街,据他了解, 郭先生说,致使其汽车被烧毁,21岁,

昨日上午10时许,也不会起火,当初街办购买的这种大垃圾箱即便扔了烟头进去,对于这个事情的处理,那么会联系厂家划定责任。”郭先生说,